可不是关键的时候吗?
闺女这都已经十八岁了。
其实当年能让闺女去给二儿子带孩子,程母和老伴主要就是想让二儿子在部队给闺女找个对象。
她还想着,再过几天就给二儿子去信说这件事,可没想到闺女竟然回来了。
“没办法,辛语竹又怀孕了,拿捏着肚子里的孩子非得让我二哥把我赶回来,”程春丫把手中的水杯给放下,“娘,你可不知道,辛语竹那个女人心狠着呢?”
“这为了把我赶回老家,居然还真就用力打自己的肚子,都住进医院保胎了,所以我能怎么办,总不能看着她辛语竹真的把孩子给弄掉吧!”
“况且我也想你们了,更不想再受她辛语竹的气,因此可不就回来了吗?”
“妈呀!咋有那么心狠的女人,”荷香咂舌说道,“就那么心狠的女人,小叔子居然能容忍得了。”
“真是家门不幸,家门不幸啊!”程母气得都快要心塞死了,“老二那个没用的怂蛋,居然连自己的妹子也护不住,任由她辛语竹作践自己的妹子,给我等着,等老二要是回来的话,看我不打死他。”
“娘,你就别生气了,”程春丫安慰说道,“我二哥就是那个死德性,你再怎么生气也只会气坏自己而已,他程少勇还是该怎么怕老婆,就怎么怕老婆。”
关于程少勇想离婚的话,这程春丫自然不可能说出来。
毕竟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。
不是她看不起程少勇,而是面对辛语竹,程少勇就是那么让人看不起。
想离婚,完全就是说笑话。
“唉!不提了,不说那个没用的怂蛋了,不然我这条命还真就有可能被气死。”
话说着,程母就往椅子上坐下,然后看着地上的东西,忽然觉得不对:“不对啊!居然你二哥没有拿钱给你买东西回来,那你哪来的钱买这些东西回来。”
程春丫把挖了两颗野山参卖了一千块钱的事给说了一遍。
至于这些东西是从京都买回来的,这程春丫当然不可能说出来。
没有结果的事,又何必说出来让父母难受呢?
不过她得给程少勇写信,警告他要是回家的话,可别给说漏了嘴。
“啥!”
程母和荷香简直被一千块钱给震惊到了,两个人的嘴巴张得大大的,一时之间都缓不过神来。
“一…一千块钱。”程母好不容易找回了声音,“妈呀!我活到这个岁数,可还从来没见过整整一千块钱啊!”
“现在已经没有一千块钱了,我买这些东西花掉了好几百块钱。”程春丫说道:
程母右手一下捂住胸口。
不行了,不行了,她真的要被气死了。
“你这个天杀的啊!”程母愤怒往女儿身上打了一下,不过并没有太用力就是了,“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玩意?你说你这样糟蹋钱,就不怕气死我和你爹吗?”
“娘,钱不就是用来花的吗?”程春丫很委屈说道,“自从我懂事起,你和我爹就没有穿过一件好衣服,反正你们不心疼自己,我这个当闺女的还心疼自己的爹娘呢?”
程母终于觉得好受了些,整颗心没再一抽一抽的疼。
算了,花就花了吧!
不然还能怎么样,又没办法把东西给退回去。
傍晚程家众人回到家时,也都一样被程春丫的样貌给吓到了。
而随后当他们都拿到程春丫给他们买的衣服,个个高兴得都合不拢嘴。
至于家里孩子的衣服,程春丫当然没有买成衣。
毕竟都已经三年了,她给孩子买成衣,也得需要知道尺寸才行啊!
所以程春丫就买了足足有十来米的军绿布回来,让家里的几个嫂子给孩子都做身绿军装穿。
除了衣服和布之外,程春丫还买了腊肉,腊肠,水果罐头,糖果,还有肉罐头,再加上各种各样的糕点。
总之林林总总的,让程家众人都看花了眼。
对了,在这要说一下程父程母总共生了几个孩子。
原主除了有四个哥哥之外,还有两个姐姐。
不过两个姐姐早就嫁人了,毕竟两个姐姐是家里最大的孩子。
在原主还小的时候,两个姐姐就已经嫁人了。
至于程少勇这个排行第二的二哥,为什么孩子却是最小的,毕竟原主的四哥,大女儿可是比小宝大三岁。
只能说程少勇结婚晚,而原主的四哥结婚早。
谁让农村人无论男女都是十几岁就开始相看了呢?
家里的人多,那房子自然也就紧张。
原主和父母睡在同一个房间,只不过她睡的那张小床,程父给弄了个竹帘子隔起来。
所以也不算一点私人空间都没有。
唉!程春丫也只能这样苦中作乐了。
对了,值得一提的是。
程父程母并没有要求让程春丫把剩下的钱上交。
这也算是让程春丫比较满意的。
她之所以会买这么多东西回来,把挖到两颗野山参的事说出来,其实最主要的想法是想考验一下程父程母。
好拿定主意需要用什么态度对待他们这对便宜父母。
虽然有原主的记忆,但毕竟没和程父程母接触过,程春丫也不好肯定他们的人品不是么?
这要是程父程母要求她把钱都给上交,认为女孩子就应该为儿子付出,那程春丫对待他们也就只能面子上过得去就行。
程家大房和程家三房倒是没什么动静。
但程家四房这边,程家三媳妇就睡不着觉了。
“少凌,你说咱爹和娘会让你妹妹把钱给上交吗?”姚娟碰碰丈夫的手臂问道:
“我怎么知道,”程少凌回答道,“不过应该不会才是,我爹娘向来疼小妹,估计会让小妹把那几百块钱自个收着,好让她以后拿出来当嫁妆。”
“什么,”姚娟语气明显生气了起来,“你真的觉得,咱爹和娘会任由你小妹拿着那么一大笔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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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说:
三月,初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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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请下载爱阅小说app,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网站即将关闭,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下载爱阅小说app,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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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 六十年代不甘人物四十六免费阅读.https://www.biqubao7.com